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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领导调研基层社会治理工作

来源:|发布时间:2018-10-15 12:01:00|浏览次数:

  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工程。为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新需求新期待,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天津,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加强我市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措施,全市集中开展以矛盾纠纷100%排查、100%化解为目标的“双百行动”。

  10月12日,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赵飞同志,来到东丽区万新街林月里社区、铁城公寓社区、万新街街道综治中心,实地调研考察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检查矛盾纠纷排查“双百行动”开展情况。与基层综治干部、社区民警、平安志愿者进行交流,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他对东丽区对加强基层社会治理进行的积极探索,取得的工作成效,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他高度关注网格化管理,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基础作用,针对存在的短板和问题,研究探讨有效发挥社区网格员作用的途径和手段。强调,社区民警要融入社区,融入百姓,进得了门,说得上话,了解社区民意,做到情况全掌握,信息全采集,矛盾全化解,服务全到位。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也是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赵飞要求,大力深化“枫桥经验”的天津实践,推动我市基层社会治理跃上一个新的水平。一是要提高党在社会治理中的领导力组织力。确实发挥党的领导在基层社会治理中主导统领作用,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体制机制,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在基层实践。二是要提升发现问题的能力。坚持问题导向,树立忧患意识,用群众路线加科技手段去发现问题。群众路线是法宝,基层干部要担当作为,迈开双脚,走出办公室,走近人民群众,踏进问题复杂矛盾多的地方,了解把握第一手情况。科技手段是支撑,运用信息化大数据,为发现分析问题提供科学数据和依据。三是要在解决问题下真功夫。要迎着问题上,运用体制优势,制度优势,工作优势,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四是要建立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以制度创新机制创新,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综治司法信访“三合一”合署办公,网格员工作机制等,是我市在基层治理上进行的有效探索。要以改革永远在路上,创新永无止境的工作状态和奋斗精神,大力提升我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能力和水平,为建设“五个现代化天津”做出政法综治战线的担当和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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