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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政法委印发《通知》学习宣传邹碧华先进事迹

来源:|发布时间:2015-04-20 09:19:29|浏览次数:
  日前,市委政法委印发《通知》,号召全市各级政法机关和全体政法干警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迅速开展学习宣传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活动,以邹碧华为榜样,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市的进程中,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精神,忠诚敬业、锐意进取、勇于创新、乐于奉献,为推进平安天津、法治天津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邹碧华投身司法事业26年,始终坚持“敢于担当、勇于创新、崇法尚德、公正为民”的职业精神,将自己的一生奉献给了人民司法事业,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出自己的全部力量。2014年12月10日,邹碧华同志在赶往司法改革试点单位徐汇区法院的途中,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年仅47岁。

  《通知》强调,要学习邹碧华同志爱岗敬业、崇法尚德的职业情怀。在26年的法院工作中,虽经历多次职务和角色转换,邹碧华始终充满激情。在他看来,工作本身就是回报,艰难的任务能锻炼意志,新的工作能拓展才能,与同事的合作能培养人格。他做任何工作都坚持高标准,精益求精,不知疲惫。他坚守高尚的精神追求,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严以律己,清正廉洁,始终保持着一名共产党员和人民法官的政治本色。全体政法干警要像邹碧华同志那样,心怀崇高职业理想,恪守职业道德和司法良知,珍视职业的荣誉与尊严,以法治天津、平安天津建设为己任,忠诚敬业,乐于奉献,以实际行动赢得社会对司法的尊重和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仰。

  《通知》要求,要学习邹碧华同志勤奋好学、追求卓越的进取精神。邹碧华爱好学习,博览群书,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善于总结提炼审判和管理经验,不断实现从一般到优秀、从优秀到卓越的蜕变。工作之余,他撰写、发表了大量专业著作、论文,受到法律界的高度评价。全体政法干警要像邹碧华同志那样,勤学苦练,勇于创新,立足本职岗位创先争优,善于把能办的事办好,努力把难办的事办成,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来源:市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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