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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虚假诉讼整治工作的意见》

来源:|发布时间:2021-12-08 16:14:33|浏览次数:
  1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深入开展虚假诉讼整治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构建了贯穿立案、审判、执行全流程的虚假诉讼整治机制,规定了哪些情形属于虚假诉讼,为认定虚假诉讼提供了“标尺”。

  《意见》对惩治涉虚假诉讼刑事犯罪提出总体从严、打击重点、刑民协同三方面要求,从严追究虚假诉讼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套路贷”虚假诉讼违法犯罪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查假纠错等方面做好刑民协同,既要打击虚假诉讼,更要依法救济受害人权利。

  针对执行异议之诉、民间借贷、房屋买卖合同等虚假诉讼易发领域,《意见》作出明确规定。2017年至2020年,查处执行异议之诉虚假诉讼年均增速高达61.11%,对此,《意见》要求严格审查执行异议之诉全案证据,审慎对待当事人自认,严防当事人恶意串通逃避执行。民间借贷历来是虚假诉讼高发易发领域,2020年共查处虚假民间借贷纠纷案件1772件,占查处的民事虚假诉讼案件的53.09%,《意见》要求严格审查通过循环转账、“断头息”等方式虚构借贷、虚增本金的违法行为,严守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针对近年来通过虚假诉讼逃避房屋限购、限售政策的现象有所抬头,《意见》规定,为规避调控政策等非法目的,虚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提起诉讼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房产的,应当认定拍卖行为无效。

  据悉,2017年至2020年,全国法院共查处虚假诉讼案件1.23万件,其中,共审结涉虚假诉讼刑事案件2079件,案件数量逐年大幅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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