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导则》规定,疫情救治定点医院与公共卫生机构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平时做好公共卫生科研相关工作,加强应急储备、日常实战演练和培训任务。重大疫情发生时快速反应,承担区域内重大疫情患者集中救治任务。其他医院应当结合区域重大疫情救治规划及自身医疗服务能力,合理确定在重大疫情救治工作中承担的筛查留观、住院救治等的具体任务及规模。结合自身实际能力,重点加强早期筛查、隔离和转诊能力。
《技术导则》明确,综合医院“平疫结合”建设应当选择独立院区或现有院区内相对独立的区域、建筑,作为“平疫结合”区承担重大疫情应急救治任务。“平疫结合”区应当兼顾平时与疫情时的医疗服务内容,充分利用发热门诊、感染疾病科病房等建筑设施。
《技术导则》要求,新建“平疫结合”区应当从总体规划、建筑设计、机电系统配置上做到“平疫结合”,满足结构、消防、环保、节能等方面的规范、标准要求。在符合平时医疗服务要求的前提下,满足疫情时快速转换、开展疫情救治的需要。改造建设的“平疫结合”区应当按照“完善功能、补齐短板”的原则,在对现有院区功能流程合理整合的前提下,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平时及疫情时的功能设置,开展针对性建筑设施改造,以及疫情时快速转换方案。
《技术导则》强调,“平疫结合”区应当严格按照医疗流程要求,做好洁污分流、医患分流规划,确保合理组织气流,避免流线交叉。预留功能转化基础条件,制订转化方案。转化方案应当施工方便、快捷,宜选择可拼装的板材等材料快速完成由平时功能向疫情时功能的调整。应当充分利用信息化、智慧化手段,提升综合医院“平疫结合”的智慧化运行管理水平,加快推进医院信息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加强智慧型医院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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