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要闻 > 时政要闻 > 正文

有关部门举办听取香港国安法意见座谈会

来源:|发布时间:2020-06-25 09:17:33|浏览次数:

  6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会同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在港举办了12场座谈会,听取香港社会各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的意见。国务院港澳办副主任张晓明、香港中联办主任骆惠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张勇出席会议。

  来自香港政界、法律、工商、金融、教育、科技、文化、宗教、青年、劳工等界别以及社会团体、地区团体的120名代表人士参加座谈会并坦诚表达了意见。与会人士一致表示支持香港国安法,认为制定该法将堵塞香港特别行政区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漏洞和执行制度的缺失,有利于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与会人士普遍希望该法尽快颁布实施。

  中央有关部门负责人在听取意见时表示,香港国安法将着重解决香港特别行政区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有效防范、制止、惩治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活动、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等犯罪提供法律保障。立法将体现“一国两制”方针,既考虑维护国家安全的实际需要和刚性要求,又考虑两种制度的差异和香港的实际情况;既考虑与国家宪法、基本法相一致,与维护国家安全的全国性法律相衔接,又考虑与香港现有法律体系的兼容和互补;既考虑国家法律制度的特点,又考虑普通法的传统和习惯。为确保这一法律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得到有效实施,中央保留在特殊情况下对某些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行使管辖权是必不可少的。立法将体现“惩治极少数,保护大多数”的原则,确保香港实行的资本主义制度不变,确保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和自由不受减损,确保香港的司法独立,确保外国人在香港的一切合法权益和外国投资者对香港的信心。对于绝大多数香港居民来说,这一立法将增加一个“守护神”,可以更充分地享有“一国两制”的制度优势,在更安全、更稳定、更和谐的社会环境下生活、工作、创业。

 

津ICP备08000243号-2 © 版权所有 天津市法学会 XML地图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61号银丰花园B座8层 邮编:30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