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工前,各企业负责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应成立现场防控小组,制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健康检查制度、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员和工作职责;工作场所,尤其是人员密集的工作场所、员工集体宿舍,保证自然对流通风,如果自然通风不足,需安装足够的机械通风装置(排气扇),确保充分通风;设置体温检测点,准备足够数量的医用口罩,确保工作人员均能按规定佩戴,还要储备足够的消毒剂并掌握其配制使用方法;提前明确收治医院,一旦发现从业人员出现疑似症状,确保及时送院诊治。
复工后,各企业派专人进行职工信息登记,统一上报本企业负责疫情管理的部门,登记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电话、返津时间、何地返津、返津后居住地点等;员工每日上班前在家进行体温监测,如有发热及时报告企业部门负责人员,居家隔离,并在需要时到就近发热门诊排查,外出就诊需全程佩戴口罩;此外在保障生产任务的前提下,尽可能倒班生产,减少聚集性活动,鼓励采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办公和生产组织等各项活动。
津ICP备08000243号-2 © 版权所有 天津市法学会 XML地图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61号银丰花园B座8层 邮编:30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