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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三治”融合创新乡村治理

来源:|发布时间:2019-12-25 17:27:05|浏览次数:
全国政协社法委召开“乡村治理创新”对口协商座谈会
推进“三治”融合创新乡村治理

  在来北京之前,全国政协委员黄宝荣专门整理了工作中遇到的几个难题,希望在政协这个平台得到答案。

  担任甘肃省白银市副市长(挂职)的黄宝荣在工作中注意到,实现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困难依然突出,“由于主人翁意识还不强,农民群众被动参与乡村治理的成分较多,构建‘三治’结合乡村治理体系还需一个长期过程”。

  对于黄宝荣的求助,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沈德咏结合自己的调研经历,给出了一些建议。

  今年10月,全国政协副主席汪永清带领党外委员视察团,到云南和浙江的6个县(区)18个村(社区)开展视察,同160多名乡村干部和村民面对面交流,随机入户走访了解情况。

  视察团副团长沈德咏注意到,在一些地方,村两委干部办事,能够自觉地把“三治”思维、“三治”方法融合起来,综合运用思想引领、村民自治、法律兜底“三治”一体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在感受到巨大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发现了一些影响乡村治理的薄弱环节。对此,必须因地制宜实施农村党组织带头人整体优化提升行动。同时,要把培育村民公共意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多种措施,绵绵用力、久久为功。”沈德咏说。

  12月19日,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在京召开“乡村治理创新”对口协商座谈会。与会人员认为,近些年,我国乡村治理有着巨大变化和明显成效,要进一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在提高乡村治理能力上作出积极探索。

  加强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建设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夯实依法治国群众基础。

  “要创新乡村治理,就必须加强乡村法治建设,增强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在乡村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丁梅委员说。

  丁梅在调研中感受到,近年来农村基层法治建设有了长足进步,但仍然存在法治阵地和人才队伍建设仍需加强、干部群众法治意识仍然比较淡薄、普法宣传教育缺乏针对性等薄弱环节。

  在丁梅看来,可以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通过加快农村基层法治人才的培养、着力提高农村群众的法治意识、丰富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全力推进基层法治阵地建设。

  “农村公共法律服务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切实承担起责任,通过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乡村法治建设,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丁梅说。

  黄宝荣同样建议,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快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建议由政法部门牵头,推进乡村依法治理,推动平安乡村建设,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乡村经济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村规民约要让村民看懂记住

  “传统农村向现代农村转变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村民的小农意识向公共意识的转变,没有公共意识的培育和成长,乡村治理现代化就很难实现。”沈德咏说。

  我国乡村治理演进的历史过程证明,村规民约具有集自治、法治、德治于一体的功能,是推动公共意识培育和成长的重要力量,是支撑实现治理有效目标的重要制度安排,是发挥村民主体作用的主要抓手。

  但是,确保村规民约能让村民看懂、理解和遵守,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沈德咏建议,加强村规民约建设,鼓励地方结合实际起草一些区域适用的村规民约范本,融入本地熟人社会长期以来蕴含的道德规范和时代精神,用更加符合村民思维和语言习惯、老百姓熟悉的文字,让村民看得懂、记得住、愿意做,逐步实现村规民约行政村全覆盖、见成效。

  霍学喜委员说,规范村规民约,必须因地制宜,充分体现本土文化特色、乡土人文情境,夯实村规民约的村民基础,确保其吸引能力、动员能力、组织能力。同时,还必须具有本土性,做到通俗易懂、清晰规范、权界权责清晰,确保村规民约的便民性。

  用互联网技术创新乡村治理

  陈圆圆是腾讯“为村”项目负责人,在2011年到贵州黔东南大山深处的黎平县挂职期间,有了意外发现——互联网不仅可以用来精准扶贫,还可以创新乡村治理,激发乡村内生动力,助力乡村振兴。

  为更好地解决乡村治理中的难点和痛点,腾讯在2015年8月打造了微信群的升级版——针对乡村场景的公众号社区服务平台“为村”。

  提供交流平台,增强村民的信任;营造正能量环境,提升村民“自治”能力;激发了乡村内生动力,吸引人才回流……“为村”的推出,解决了乡村治理中的一些痛点和难点问题。

  杨玉成委员认为,可以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进一步优化县乡村职责定位。

  杨玉成举例说,县里可以整合各级指挥系统和网络信息资源,建立上下贯通、全面覆盖的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平台,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提升工作效率。乡里可以进一步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建立健全网络化信息平台,推进网上咨询、受理和审批,真正让群众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

  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陈智敏认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发挥党员在乡村治理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可以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等技术建立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网络终端,开展常态化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的治理能力和水平。”陈智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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