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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学校安全条例9月1日实施

来源:|发布时间:2015-09-03 11:30:00|浏览次数:
  首部关于学校安全的地方性法规、《天津市学校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9月1日起施行,按照《条例》规定,学校应当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定期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8月31日开学第一天,北方网新媒体记者走进鞍山道小学,这里的学生们正在进行急救演练,他们用不一样的学习开始了新学期的第一堂课。
 
  新学期第一课:关爱生命,“救”在身边
 
  在鞍山道小学礼堂,北方网新媒体记者看到,和平区红十字会的志愿者们正在为不同年级的孩子们讲解着急救安全知识。随后,在场的每个孩子领到一个培训用止血绷带,和平区红十字会的志愿者们手把手教孩子们“八字包扎法”,并让孩子们交叉练习。“绕一圈,再绕一圈”“我包扎好了”,孩子们互相看着伙伴为自己包扎,对学习急救知识表现得很热情。
 
  来自和平区红十字会的志愿者张霞说:“我们今天主要教孩子们学习手部八字包扎法,因为孩子们在学校经常上手工课,用到手部的时间比较多,并且手部对于孩子来讲又最容易出现危险,所以学习这样一个技能对孩子非常有帮助。孩子们也听的非常认真,他们的动手能力很强。”
 
  除了急救包扎的学习,鞍山道小学还请到了和平区鞍山道支队劝业场中队的消防官兵向孩子们讲解火灾逃生的常识。“发生火灾时,如果书包里有毛巾或手帕,先浸湿,捂住自己的口鼻,有顺序的逃生,不要拥挤。出去后可以拨打119报警,或告诉老师及时帮助解决。”消防官兵讲到。
 
  《天津市学校安全条例》实施应急救护宣教校园行
 
  据了解,积极推进应急救护宣教项目“五进”(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军营)工作是2015年天津市20项民心工程之一。而鞍山道小学是“红十字生命健康安全教育”和“红十字生命健康安全体验教师”两个项目的合作、承建学校,现在册红十字青少年有1200多名,教师参加红十字志愿者51人,经过红十字会救护员培训取得初级应急救护员证的已经有47人,应急救护宣教已经扎根鞍山道小学。
 
  鞍山道小学德育副校长孟媛表示:“为了确保孩子们的安全,并实施《天津市学校安全条例》,我们结合新的法规以及市教育局的要求,把开学第一课的主题定为‘关爱生命,救在身边’,让孩子们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这个学期我们安排了很多的安全教育活动,比如我们学校特有的生命体验教室,以这个为载体,让孩子们通过体验学习到自救和逃生的方法。同时,我们每个月都会安排一次疏散演习,包括一年级新入学的孩子,都会参与进来,让孩子们从小在头脑中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学会在危险发生时应该怎样疏散到安全地区,并邀请家长参与,通过学生、家长和志愿者三方共同强化安全意识。”
 
(来源: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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