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要闻 > 时政要闻 > 正文

市委政法委制定出台措施 依法保障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来源:|发布时间:2018-12-03 08:49:00|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市委关于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工作部署,市委政法委制定出台《市委政法委关于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统筹指导政法机关,充分发挥司法保障和服务职能,依法平等全面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为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创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实施意见》指导政法部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坚持主动服务、平等保护、规范执法,加快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规章制度,依法平等全面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涉民营企业政务诚信建设,依法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及经营者合法权益犯罪,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构建民营企业救济和退出机制,解决涉民营企业执行难。要求政法机关严格规范涉民营企业执法司法行为,加强对涉民营企业的执法监督。《实施意见》要求政法机关发挥职能,从行政审批、监管、安全防范、律师、公证、法治宣传等方面,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加精准便捷高效的行政服务、法律服务。为了确保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措施的落实落地,《实施意见》中做了相应的制度机制安排。

  在11月30日召开的市委政法委全委扩大会议上,认真研究审议了该《实施意见》。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赵飞特别强调,要深刻理解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的重大意义,全市政法机关一定要认真对标对照,深入扎实推进支持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各项工作。

津ICP备08000243号-2 © 版权所有 天津市法学会 XML地图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61号银丰花园B座8层 邮编:30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