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法学会经济法学分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暨 天津市法学会经济法学分会2018年年会成功举办
来源:|发布时间:2018-11-01 15:41:00|浏览次数:
会议现场
2018年10月28日,天津市法学会经济法学分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暨天津市法学会经济法学会分会2018年年会在天津师范大学召开。市法学会会长散襄军作出批示要求“要坚持正确的办会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政治思想素质和‘四个意识’为标准发展会员”并对会议的召开表示祝贺。市法学会党组书记、专职副会长于浩明,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阮大强出席。
会议总结了经济法学分会过去五年工作情况,修订了经济法学分会工作规则,选举产生了经济法学分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常务理事和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韩志红当选新一届经济法学分会会长。
于浩明在致辞中指出,经济法学分会是天津市法学会最早成立的学科分会之一,在服务大局、法学交流、法制宣传、成果转化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经济法学分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发挥政治引领和意识形态导向作用。要加强党对学科分会的领导,尽快建立功能性党支部,加强政治引领和政治把关,完善工作机制,丰富工作形式,主动服务大局。要在经济法研究领域贡献天津智慧,为法治天津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理论支撑。
来自天津市各高校法学院、法律实务部门的110余名专家学者围绕“国企改革与国有资产监管法律问题研究”、“金融风险防范法律问题研究”等主题进行了研讨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