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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学会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初评推荐结果公示

来源:|发布时间:2018-09-18 09:39:00|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在全国法学会系统开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会字〔2018〕44号),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及先进典型的“示范性、代表性、先进性”要求,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经“双先”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形式审查,现将全国法学会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初评推荐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18年9月17日至9月21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以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反映。针对地方法学会及其所属研究会推荐对象,请向中国法学会会员部反映;针对中国法学会所属研究会及法治研究基地推荐对象,请向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反映;针对中国法学会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推荐对象,请向机关党委(人事部)反映。个人反映问题的,最好能够署真实姓名,以方便查核结果反馈。

  中国法学会会员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 琛(010)66119634

  中国法学会研究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海燕(010)66175287

  中国法学会机关党委(人事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徐晓平 (010)66518531

  中国法学会通讯地址:100081,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4号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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