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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学会坚决拥护宪法修正案 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来源:|发布时间:2018-03-13 21:21:00|浏览次数:

《天津新闻》报道市法学会传达学习宪法修正案

  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经投票表决,高票通过了宪法修正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大法,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总纲》,从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属性角度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进行规定;修改国家主席、副主席任职方面有关规定,增加有关监察委员会各项规定等。
  
  市法学会及时组织干部职工进行了传达学习。大家一致表示,坚决拥护、完全赞成大会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宪法修正案充分反映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充分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体现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大势所趋、事业所需、党心民心所向,必将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宪法保障。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大家表示,一定认真学习贯彻宪法,自觉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坚决做宪法信仰的忠实崇尚者、守法精神的自觉遵守者、宪法权威的坚定捍卫者、宪法实施的有力推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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