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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显副会长主持召开 《旅馆业治安管理条例(送审稿)》专家咨询会

来源:|发布时间:2017-08-03 10:24:00|浏览次数:

7月27日下午,《旅馆业治安管理条例(送审稿)》专家研讨会暨中国法学会2017年第19期立法专家咨询会在北京召开

        2017年7月27日下午,《旅馆业治安管理条例(送审稿)》专家研讨会暨中国法学会2017年第19期立法专家咨询会在北京召开。研讨会由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同志主持。

张文显副会长主持会议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娱乐服务场所和特种行业管理处 徐永 处长

        研讨会开始后,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娱乐服务场所和特种行业管理处徐永处长介绍了《旅馆业治安管理条例(送审稿)》的立法背景和主要考虑。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刘莘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熊文钊教授,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冯玉军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余凌云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政府规制委员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李洪雷研究员,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孟昭阳教授,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袁彬教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王锴教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学院副院长王宏君副教授,中南大学法学院杨清望副教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学院戴锐副教授,浙江警察学院李亮副教授等专家学者参加会议。

        与会专家学者一致认为,制定《旅馆业治安管理条例》很有必要。这部行政法规的立法目的要着力实现维护权益、规范权力和保障社会安全秩序三者的统一,协调好旅馆业中服务提供者、消费者和公安机关三者间的权利与义务、权力与责任的平衡关系。特别是公安机关应顺应管理行政到服务行政的转变趋势,强化服务思维,通过立法促进旅馆业的健康发展,保护公民的个人隐私和信息权利。专家学者认为,《旅馆业治安管理条例(送审稿)》具备了一定的立法基础,建议从行政法规的名称、旅馆的界定、旅馆的设立条件、行政许可的设立、行业协会的职能、法律责任和文字表述等方面作进一步的修改完善。

中国法学会研究部 彭伶 副主任

        本次会议由中国法学会研究部、行政法学研究会、警察法学研究会共同承办。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彭伶副主任和成果应用处孙立军副处长参加了本次会议。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中国法学会作为国家法治领域核心法治智库的作用,更好地配合国家立法活动,同时也为了更好地为广大法学法律专家学者提供贡献智慧、学术报国的平台和渠道,中国法学会于2015年1月创办“立法专家咨询会”,建立常态性机制,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以及国务院各部委委托或公开征求意见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草案)进行研讨。中国法学会又从2016年第1期开始推出网上“立法咨询意见征集平台”。中国法学会根据线下立法专家咨询会的现场发言和线上征集到的修改建议整理形成更加翔实的《专家咨询报告》,供中央领导和有关部门决策参考。自2015年1月创办以来,中国法学会已经组织了90余场立法专家咨询会。会议形成的《专家咨询报告》,受到了中央领导、立法机关和中央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收到了显著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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