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要闻 > 学会要闻 > 正文

第十一届“西部法治论坛”在南宁举行

来源:|发布时间:2017-03-28 17:08:00|浏览次数:
  3月24日,第十一届“西部法治论坛”在南宁荔园山庄会议中心举行。本次论坛由西部12省(区、市)法学会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法学会共同主办,广西法学会承办。论坛主题为“西部地区国家安全问题研究”。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王其江出席开幕式并讲话,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总工会主席王跃飞出席开幕式,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厅长胡焯致辞,自治区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自治区法学会会长温卡华主持开幕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黄克、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崔智友,以及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莫亦翔,自治区国家安全厅厅长谭军,自治区司法厅厅长赵波出席开幕式,中国法学会会员部副巡视员王益民宣读了“关于获奖论文作者和优秀组织单位表彰决定”。

  王其江在讲话中指出,在中国法学会的指导下,在西部十二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法学会的共同努力下,论坛把解决西部地区法治实践中的实际问题放在首要位置,不断强化问题导向,突出实践特色,强调创新意识,促进成果转化,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区域法治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通过这一平台,各地法学会工作交流和合作不断拓宽,法律实务人员参与法学研究的比例和积极性有了很大提高,理论界和实务界的联系互动不断增强。

  王其江要求,要把这次论坛的重要建议、创新观点、具体对策及时向中央和当地党委、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报送,使更多的研究成果进入决策层,应用于法律实践中;要积极与新闻媒体开展多方合作,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积极宣传论坛成果,扩大社会影响,使论坛成果落地生根。

  胡焯在致辞中指出,第十一届“西部法治论坛”在南宁举办,是广西法学法律界的一件大事、喜事、盛事,为广西法学会提供了难得的学习交流机会。广西法学会要以此为契机,认真学习借鉴各兄弟省(区、市)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加强法学会自身建设,拓宽区域法学交流合作领域,繁荣法学研究和法治实践,不断提高法学研究工作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

  温卡华在主持时就学习贯彻王其江副会长的重要讲话精神时指出,广西法学会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自治区党委的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扎实做好“三个服务”工作,为平安建设、法治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不断开创法学会工作新局面。

  李沛芬在总结讲话时指出,本次论坛围绕“西部地区国家安全问题研究”主题,交流了最新研究成果,达成了共识,产生了共鸣,用“交流”、“共识”和“建议”三个关键词概括了这次论坛的意义和成果。

  西部法治论坛,是中国法学会指导的七大区域法治论坛之一,截至目前已成功举办了十届。本次论坛在中国法学会的指导下,经过一年多的精心筹备,共征集到论文699篇。经中国法学会组织专家对论文进行评审,最后评出获奖论文112篇,其中一等奖论文10篇,二等奖15篇,三等奖27篇,优秀论文60篇。本次开幕式共为获奖的112篇论文作者和13个优秀组织单位颁了奖。

  在主旨报告和主题发言阶段,专家学者以“西部地区国家安全问题研究”为主题,重点研讨“西部地区涉及国家安全突出问题”、“西部地区维护国家安全对策研究”、“国家安全视野下的西部边境安全问题”、“西部地区生态资源安全问题”等四个方面的问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政府、政协、党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国家安全厅、司法厅的领导和西部省区市法学会的领导及获奖的法学法律专家代表出席了开幕式,并特别邀请了上海市、天津市、辽宁省、济南市等法学会的领导,共约160人参加了本次论坛开幕式。

津ICP备08000243号-2 © 版权所有 天津市法学会 XML地图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61号银丰花园B座8层 邮编:30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