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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亚法律论坛”在昆明举办

来源:|发布时间:2016-12-19 14:04:40|浏览次数:
“中国-南亚法律论坛”在昆明举办

王乐泉出席并致辞 陈冀平作主旨发言

12月15日至16日,“中国-南亚法律论坛”在云南省昆明市隆重举办

        2016年12月15日至16日,主题为“加强法治联动,共建‘一带一路’”的“中国-南亚法律论坛”在云南省昆明市隆重举办。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出席开幕式并致辞。他强调,要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用法治共识凝聚合作共识,用法治互信增进政治互信,为“一带一路”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陈冀平主持开幕式并作主旨发言。

论坛嘉宾合影

        孟加拉首席大法官苏伦德拉·库马尔·辛哈,斯里兰卡司法部长维杰亚达萨·拉贾帕克舍,马尔代夫最高法院大法官阿达姆·穆罕默德·阿卜杜拉、马尔代夫总检察长阿依莎特·比沙姆,尼泊尔总检察长拉曼·库马尔·施雷斯塔、尼泊尔最高法院大法官伊素尔·普拉萨德·卡提瓦达、尼泊尔国家司法学院执行主任克沙里·拉兹·潘迪特,缅甸副总检察长温·敏特,印度律师协会候任主席、亚太法协主席普利桑特·库玛尔,印度副总检察长、印度律师协会副主席阿南德等来自南亚东南亚国家法律界高层官员出席论坛并分别致辞或作主旨发言。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鸣起主持论坛主旨发言环节。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陈连福,云南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张太原在论坛开幕式上致辞。

王乐泉会长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王乐泉在致辞中指出,中国与南亚国家山水相连、人文相亲,是守望相助的好邻居、肝胆相照的好朋友、互利共赢的好伙伴。早在千年以前,丝绸之路、茶马古道就架起了中国与南亚经贸、文化交流的桥梁。近年来,中国与南亚国家合作进入了蓬勃发展的新时期。2015年,中国与南亚国家法学法律界共同发起成立了中国-南亚法律论坛,双方就本地区共同面临、共同关心的法律问题进行深入探讨,通过了《昆明宣言》。一年来,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论坛的影响和成效逐步扩大,务实合作取得新进展。今天,在“一带一路”背景下,如何开展创新、活力、联动、包容的法治合作,如何充分有效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王乐泉强调,长远的、可持续的经济合作必然要求国家之间形成法治共识,建立法治互信。中国是国际法治的坚定维护者和建设者。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的法治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贯彻法治理念,运用法治思维,彰显法治原则,围绕理论、思想、制度构建体系,围绕权力、责任、担当设计制度,对全面从严治党法治化作出重要制度创新。当前,正积极投身于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的中国法学法律界,愿与南亚国家坚持开放包容、互学互鉴的理念,共同推动各国法治发展进程,建立法治共识机制。用法治共识凝聚合作共识,用法治互信增进政治互信,用法治方式弥合分歧,用法治方式设定权利和义务,用法治方式预防和解决纠纷,将“一带一路”打造成为法治合作之路、法治文明互鉴之路。中国与南亚各国法学法律界要进一步加强交流,全面拓展在立法司法实践、法治研究、法律服务等领域的合作,为中国和南亚各国共同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陈冀平常务副会长主持开幕式并作主旨发言

        陈冀平在主旨发言时指出,在“一带一路”重大倡议引领下,当前,中国与南亚合作正处于最活跃、最富有成果的时期。这离不开法治的贡献,离不开与会各国法学法律专家的参与和支持。站在崭新的起点上,谋划未来的发展之路,更需要让法治为“一带一路”保驾护航。中国与南亚法学法律界搭建法律论坛等交流平台,不仅能推进“一带一路”的深度实施,而且本身就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方式。要通过法治的方式来防范、化解经贸合作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政治风险,增强政治互信。要注重发挥立法和司法在“一带一路”法治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提供更加公平合理的制度环境和法治保障,确保不同国家的企业在司法或者仲裁面前都能得到公平对待。与此同时,在“一带一路”实施过程中,还应不断推进法治改革和法治自身的发展,让“一带一路”释放更多的法治红利。要借助互联网建立统一的中国与南亚国家区域性法律信息平台,提高“一带一路”法律服务水平,更好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

张鸣起副会长主持论坛主旨发言环节

        张鸣起在闭幕式上致辞时指出,在经济全球化、区域一体化深入发展的新形势下,在“一带一路”建设积极推进的背景下,中国和南亚东南亚各国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此次论坛代表层次丰富、范围广泛,议题丰富、成果丰硕,在加强法治联动、共建“一带一路’”方面达成了新共识,形成了新思路,提出了新对策。论坛成果将对推动中国-南亚国家法治合作提供有益的启示和强大的智力支持,为实现中国与南亚东南亚国家共同发展和共同繁荣作出积极贡献。

        本届论坛由中国法学会主办、云南省法学会和云南大学承办。论坛上,中国与南亚东南亚国家30余位发言人围绕“中国与南亚国家的宪法暨法律体系比较研究”“基础产业投融资法治合作”“贸易投资发展共识与合作”“可持续发展相关政策和法律”“贸易投资争端解决机制与服务”等五个议题展开讨论。

        云南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省法学会会长乔汉荣,孟加拉驻华大使M·法兹勒·卡里姆、巴基斯坦驻华使馆副馆长玛木塔兹·巴洛弛等南亚国家驻华使节代表出席论坛。来自中国、印度、斯里兰卡、孟加拉、尼泊尔、巴基斯坦、马尔代夫、缅甸等南亚及东南亚14个国家的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务工作者及专家学者共200余名代表出席论坛。

会场

        据悉,论坛期间,来自南亚各国最高法院、总检察长办公室、司法部的贵宾及律师、法律专家学者分别拜访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及司法厅等对口单位,开展交流活动。论坛结束后,中国-南亚法律培训基地首期研修班在云南大学举办,研修班为期两周,来自南亚国家23名法官、检察官、律师、学者等将参加研修班,学习中国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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