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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绍坤副会长兼秘书长出席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并讲话

来源:|发布时间:2016-04-26 17:15:00|浏览次数:
            4月23日,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暨“注册制改革背景下的中国证券市场法治建设”高端论坛在浙江杭州举行。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鲍绍坤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证券法理论研究要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着力推动资本市场为实体经济服务,坚持市场化和法治化导向,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发展完善,努力为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有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4月23日,鲍绍坤副会长出席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并讲话

  鲍绍坤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证券法学研究会取得的成绩,并指出,我国经济在经历了持续快速增长之后,进入了稳中求进的新常态。经济转型升级是一个庞大复杂的系统性工程,面临着经济结构优化、产业升级转型以及发展模式更新的艰巨任务。社会资源配置效率的高低,成为决定转型成败的关键。资本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具有独特优势,发挥着重要作用,应当以服务实体经济为根本使命,合理布局有形的手和无形的手,来盘活存量和发展增量,支持、推动和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鲍绍坤强调,建设和发展我国资本市场,必须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推动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推行注册制改革作为党中央、国务院立足我国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顶层设计的一项重大任务,不能一蹴而就,也不能单兵突进,而是要细化改革举措,设计好配套的规章制度,创造一个相当完善的法治环境。面对新的形势任务,证券法理论研究应当在“五大发展理念”指导下,从完善资本市场法律体系、促进资本市场严格公正执法、构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司法制度等方面加强研究,深入调研,通过法治方式推动资本市场更好地为实体经济服务,实现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良性互动,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发展完善,推动我国经济转型升级和持续健康发展。

  鲍绍坤要求,证券法学研究会作为专业性强、行业特色鲜明的专业研究会,一要牢牢立足中国国情,立足我国中小投资者占绝对多数的资本市场主体结构,不断研究和探索符合我国实际的证券法律制度,为立法部门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意见。二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围绕有效防范和控制证券市场风险,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条款,确保证券法修改科学、充分、到位,解决我国资本市场的实际问题。三要充分发挥“金融法治研究协同机制”作用,协同攻关,形成合力,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多出有价值、高水平的研究成果,为防范化解我国金融安全风险和中央决策提供智力支持。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国猛,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二庭庭长杨临萍,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金融司司长刘长春,中国法学会学术研究部主任李仕春,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会长郭峰,浙江大学副校长任少波,浙江省法学会副会长牛太升,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副局长张喆峰,浙江大学法学院院长朱新力以及法学研究和法律实务界等200余人参加。

  据悉,本次年会分为四个单元,围绕“注册制改革理论与证券立法实践研究”“注册制下的证券交易制度完善研究”“注册制下的证券监管制度研究”以及“金融创新的法律制度构建与完善”四个主题共八场展开分组讨论,并进行了优秀论文颁奖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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