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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法学会提出五项措施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部署要求

来源:|发布时间:2015-04-30 14:46:49|浏览次数:
  中国法学会研究会工作经验交流暨法学理论骨干培训会议后,市法学会向市委政法委和襄军同志专报了乐泉会长重要讲话和会议主要精神。4月27日,市人大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市法学会会长散襄军作出批示,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乐泉和冀平等领导同志讲话精神,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4月28日,召开全市法学会各学科研究会工作座谈会,传达学习乐泉会长的讲话,通报2014年法学会学科研究会考核情况,对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部署,推动研究会工作上新水平提出五个方面具体要求。
 
  一、深入学习准确把握乐泉会长的讲话要求。乐泉会长的重要讲话从五个方面对推进学习型、协同型、智库型、国际型研究会建设提出具体要求。要结合天津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切实把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智慧力量凝聚起来,紧紧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天津自贸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一路一带”建设,改革创新,真抓实干,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学理论和法律服务保障。
 
  二、积极为法治天津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印发的《法治天津建设实施纲要》和市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发挥法学会联系面广、学术性强、人才荟萃、工作方式灵活等优势,坚持基础理论研究与应用对策研究并重,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促进法学理论研究与立法、执法、司法实践更加紧密地结合。按照法治天津建设要求,遴选20项重大课题,采取委托和招标方式进行集中攻关。
 
  三、全力为加快经济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准确把握天津向更高水平发展需求,紧紧抓住五大重大机遇叠加的优势,围绕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和“一路一带”建设,找准法学会在全市发展大局中的工作着力点,创新思路方法,强化跨领域、跨学科、跨部门综合研究,形成协同创新的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组织开展研究,年内策划启动“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法治保障”专题研讨。
 
  四、充分发挥法学会智囊团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拓展符合自身特点的决策咨询服务方式。以各学科研究会为基本力量,整合大专院校、社科科研机构、区县法学会研究资源,突出整体优势。把专家学者的智慧充分调动激发出来,把学术观点和研究成果转化为可操作的咨政建议。健全完善与市委研究室、市人大法工委、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法学研究合作机制,加快课题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对形成的重大成果通过要报报送市委、市政府等决策部门。
 
  五、全面加强学科研究会体系建设。切实把学科研究会建设成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坚强阵地。着眼长远,立足实际,加快推动,形成门类齐全、充满活力的法学理论研究会体系。以办好年会为抓手,完善年会、论坛和其他学术活动规则,增强学科研究会的吸引力和创新力。建立实务部门与科研机构之间、不同科研机构之间、大学与科研机构及实务部门之间协同研究的新机制,健全学科研究会工作考核评价机制,从制度规范入手,在自我管理、服务监督等方面切实强化起来。加快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为优秀中青年法学法律人才尽快成长搭建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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