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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组委会会议在石家庄召开

来源:|发布时间:2015-04-20 14:24:21|浏览次数:

 

  4月16日,天津、北京、河北、山东、辽宁、山西、内蒙古七省市区法学会在河北石家庄召开了第十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组委会会议。中国法学会会员部副巡视员王益民、会员部业务指导处处长杜林到会指导。七省市区法学会领导和业务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由河北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王大为主持。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魏康利参加会议。
 
  王大为同志首先代表河北省法学会致欢迎辞,对中国法学会长期以来对河北省法学会的支持和信任表示衷心的感谢,对大家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他谈到,多年来,中国法学会对于办好“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高度重视,给予了大力的支持、帮助。七省市区法学会也积极参与、出谋划策、紧密合作,围绕区域法治建设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广泛深入的研讨交流,形成了一大批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的优秀研究成果,对于推进和服务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法治建设和繁荣法学研究发挥了积极作用。他指出,今年将“区域合作与法治建设”作为论坛的主题进行研讨交流,也是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的一项具体举措。环渤海经济圈的建设发展正成为我国经济建设新的增长极,加强环渤海区域法治合作,从法律制度构建的层面提出建设性的对策措施和意见建议,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是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神圣使命和价值体现,也是法学会工作的职责所在。
 
  中国法学会会员部副巡视员王益民同志传达了中国法学会领导的指示精神,通报了2014年“六大区域法治论坛”的举办情况,并对今年办好区域法治论坛以及落实地方法学会几项重点工作提出了要求。他指出,2014年是中国法学会出《关于进一步办好“六大区域法治论坛”的意见》开始实施的第一年,也是六大区域法治论坛改由中国法学会主办、区域内省市法学会承办或协办的第一年,并首次把主题纳入中国法学会重点委托课题,首次由中国法学会组织终评,首次引入了匿名评审和学术不端检测机制。新变化带来了新动力和新情况,论坛承办和协办省法学会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实践,深入基层,广泛发动,吸引了一大批政治上强、业务上精、学术上有造诣的法学法律人才参与研究,形成了一系列具有针对性、指导性的学术成果和对策建议,为服务区域法治实践作出了积极贡献。区域法治论坛工作取得了一些突破,但也存在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如个别承办省级法学会重视程度不够;个别论坛的成果质量把关不严;主办、承办、协办各方沟通协调不及时;组织工作不严密等等。“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在举办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这些问题。今年第十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主题确定为“区域合作与法治建设”,非常契合当前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得到了中国法学会会长办公会议的肯定。七省市区法学会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围绕主题深入调研,提升论坛质量,动员广大会员参与,激发论坛活力,努力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打造成服务区域法治实践的高端论坛。杜林同志就今年区域论坛的论文征集与评选、论坛形式、重点委托课题、成果应用转化等工作作了指导。
 
  河北省法学会副会长田沧生就第十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筹备情况和实施方案做了汇报,并就论坛举办的有关事项形成共识。为了更好地发挥“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的作用,与会代表还就如何进一步办好该论坛,从论坛的承办、课题的管理、承办的时效、质量的提升、奖项的设立等方面进行了讨论,提出了一些建设性意见。
 
  王大为同志作了会议小结。指出这次组委会开的时间虽然不长,但感触很深,一是中国法学会对区域论坛的组织开展是高度重视的。从论坛的主题、分论题的设定及设立论坛重点委托课题和论坛形式,每个步骤都很明确、很规范,使论坛更具有活力和深度。二是讨论务实,交流坦诚。会议针对论坛举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讨论,聚焦论坛选题、课题分工、论文评审、主办单位等问题提出了建议,达成了共识。并表示,河北省法学会将严格按照中国法学会的要求,努力把第十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办好,办成一届高水平、高标准、高质量的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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