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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暨第六届京津冀法学交流研讨会组委会第一次会议召开

来源:|发布时间:2020-06-06 12:14:41|浏览次数:
   6月3日,第十五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暨第六届京津冀法学交流研讨会组委会第一次会议以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中国法学会会员部一级巡视员诸葛平平、二级巡视员阮莹出席并讲话。北京、河北、山东、辽宁、山西、内蒙古七省区市法学会负责同志出席。会议由天津市法学会党组书记、专职副会长于浩明主持。
    会议传达学习中国法学会2020年区域法治论坛视频协调会会议精神,听取天津市法学会对第十五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暨第六届京津冀法学交流研讨会实施方案的介绍。经与会人员深入讨论,通过了本届论坛暨研讨会的实施方案。确定本届论坛暨研讨会由中国法学会指导,北京、天津、河北、山东、辽宁、山西、内蒙古七省区市法学会主办,天津市法学会承办。
    会议确定本届论坛暨研讨会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加强法学会建设的有关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求,深刻分析环渤海区域的区位特点和工作特色,梳理研判京津冀协同发展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立足当地、研究当地、服务当地,开展法学理论和法治实践研究交流,努力把法学理论与实践研究成果转化成推动法治建设的强大动能。
    会议确定,本届论坛暨研讨会的主题为“京津冀及环渤海区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法治保障研究”。增设特别论题为“学习宣传阐释《民法典》,发展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相关问题研究”。
    会议要求,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加强法学会建设的有关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节俭办会的原则,力戒形式主义。要在评审评奖、组织举办等各环节认真落实廉洁纪律要求。要按照本届论坛暨研讨会实施方案,认真做好论文征集和各项筹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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