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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学会召开第七届理事会第一次会长会议

来源:|发布时间:2019-12-01 15:44:04|浏览次数:
  
      12月1日上午,市法学会召开第七届理事会第一次会长会议,深入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传达学习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和中国法学会相关论坛会议精神,对全市法学会系统贯彻落实进行研究部署,推动法学会制度机制建设和各项事业实现新发展。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赵飞出席并讲话。
  会议指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是我们党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点上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是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我国处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具有开创性、里程碑意义的会议。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全面部署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各项工作,通过了我市贯彻落实四中全会《决定》的《实施意见》,为我们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提出了要求、注入了动力、指明了方向。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四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全会的部署要求上来,结合市法学会实际,切实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
 
  会议强调,法学会作为党领导的人民团体、法学法律界的群众团体、学术团体和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党的领导、旗帜鲜明讲政治,是关系法学会建设和法学会工作的根本性、方向性问题。要加强党的政治领导,坚决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作为政治要件、统领全部工作。要加强党的思想领导,确保在根本性原则性和大是大非问题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要加强党的组织领导,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建设在法学会工作中实现全覆盖。
 
  会议强调,要坚持聚焦大局、融入大局、服务大局,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服务保障作用。要建立健全主动服务重大国家战略的制度机制,为国家和区域重大发展战略在天津的落地落实提供坚强法治引领和法治保障。要建立健全主动服务天津高质量发展的制度机制,为服务天津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依据和有力保障。要建立健全理论研究成果转化应用制度机制,切实提升法学法律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会议要求,要完善自身建设各项制度机制,不断增强法学会的引领力、凝聚力、执行力。要建立促进法学会改革创新制度机制,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地方法学会职能体系。要健全完善法学人才教育培养制度机制,着力发现、培养、集聚一批德才兼备、熟悉国内情况、具有国际视野的法学研究领军人才。要健全完善智能化建设制度机制,切实提升我市法学会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精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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