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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京津冀法学交流研讨会成功在保定召开

来源:|发布时间:2018-11-12 09:12:00|浏览次数:

研讨会开幕式
 
       2018年11月8日,由中国法学会指导,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三地法学会共同主办的第四届京津冀法学交流研讨会在河北省保定市举行。京津冀三地60名法学法律界专家学者出席了研讨会。我市由市法学会党组书记、专职副会长于浩明同志带队,市人大、政法委、检察院、法院、高校、媒体共14名专家学者参加。
       本届研讨会以“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与创新”为主题,面向京津冀三地的法学法律工作者征集论文93篇,评选出获奖论文39篇。我市共征集论文33篇,经专家评审,获奖14篇,其中获得一等奖1篇,二等奖3篇,三等奖3篇,优秀奖7篇。

 

颁奖(一)


颁奖(二)


颁奖(三)

 
       研讨会上首都经贸大学高桂林教授、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教授、河北省委党校副校长李胜茹教授分别作了《雄安城市建设生态化的法律经济分析》、《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促进京津冀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体系研究》、《京津冀协同发展结合雄安新区规划捡着的主要进展及需要关注的问题》的主旨报告。天津大学法学院王操、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王婧、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潘晓滨代表天津市进行大会发言和交流。
       第五届京津冀法学交流研讨会确定由北京市法学会承办,明年年初召开研讨会组委会会议商定论坛主题、分论题及相关工作。为办好第五届研讨会,市法学会将向相关部门征询意见,选好主题,动员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参与,推荐出精品论文参选,为京津冀协同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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