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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第十二届京津沪渝法治论坛论文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23-06-30 21:22:02|浏览次数:1
各区法学会,市法学会各学科研究会,本市各高校法学院系、社科研究部门和有关单位:
 
  京津沪渝法治论坛是由中国法学会指导,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四直辖市法学会共同主办的区域法治论坛。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深化直辖市法学理论研究,有力助推直辖市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法学会有关要求和第十二届京津沪渝法治论坛组委会第一次会议精神,拟于今年10月在重庆举办第十二届京津沪渝法治论坛。现就论文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题和参考选题
 
  (一)主题
 
  中国式现代化前沿法治问题研究
 
  (二)参考选题
 
  1.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研究;
 
  2.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法治保障;
 
  3.数字化转型法治保障;
 
  4.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与保护机制研究;
 
  5.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法治保障;
 
  6.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研究;
 
  7.自由贸易试验区法治保障;
 
  8.超大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法治保障。
 
  二、论文征集
 
  (一)征文时间
 
  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
 
  (二)论文要求
 
  1.质量。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论坛主题和参考选题,题目可自拟,凡偏离主题和参考选题的论文一律不采用;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和应用价值,注重对策建议的可操作性;坚守学术道德和法律法规,不得涉密、抄袭,禁止一稿多用(指曾公开刊登出版或在本市主办的其他论坛获奖)。
 
  2.字数。每篇论文10000字左右,最低不少于5000字。
 
  3.标注。(1)论文首页左上方标注“第十二届京津沪渝法治论坛”。(2)在论文首页的脚注中,注明作者简介及联系方式(姓名、单位、职务职称、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地址邮编)。
 
  4.体例。采用Word文本。正文前附300字左右的“内容摘要”和3至5个“关键词”;文章标题采用宋体二号加黑,正文采用宋体小四号;注释采用宋体五号,统一页下脚注“①、②、③……”,全文连续注码;文中各级标题按“一、(一)1.(1)……”规则排列,其中“一、(一)”标题分别采用黑体小四号、楷体小四号加黑。
 
  (三)学术不端检索
 
  论文作者应对报送的作品享有完整的著作权,保证报送的论文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报送的论文学术不端检测查重率不高于30%,切实保证论文质量。
 
  (四)出版授权
 
  来稿时须附出版授权书(附件),未附出版授权书的不参加征文评奖。
 
  三、征文评奖
 
  天津市法学会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对区域内所征集论文进行评奖。
 
  (一)奖项设置
 
  本届论坛获奖论文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四个奖项。其中,一等奖2篇、二等奖4篇、三等奖6篇、优秀奖12篇。同时,天津市法学会根据论文征集组织工作和获奖情况,评选3个优秀组织奖获奖单位。
 
  参评论文在评选或公示期间,若被举报抄袭且查证属实,将取消其评审资格或相关奖项。
 
  (二)奖励方式
 
  本届论坛为获奖论文作者和优秀组织单位颁发奖励证书,对一、二、三等奖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奖励。表彰决定和获奖证书加盖四直辖市法学会印章。
 
  四、成果转化
 
  (一)邀请新闻媒体(包括新媒体)对论坛进行宣传报道。
 
  (二)本届论坛获奖论文向《法学杂志》《天津法学》《东方法学》《上海法学研究》等学术期刊推荐。
 
  (三)重庆市法学会将获奖论文制作电子文集,发送与会人员及获奖作者。
 
  (四)天津市法学会将系统梳理有价值的观点,择优摘要编发《天津法学要报》。
 
  五、论文报送
 
  请于9月1日前,将论文及出版授权书以电子版方式发送至天津市法学会研究部电子邮箱,邮件标题统一为:“第十二届京津沪渝法治论坛投稿-作者-单位-题目”。
 
  联系人及电话:赵惠敏  23616158
 
                          郝山涛  23615855
 
  电子邮箱:tjsfxhyjb@sina.com(“天津市法学会研究部”汉语拼音首字母)
 
  通讯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61号银丰花园B座8层,300204
 
  附件:出版授权书
 
 
  天津市法学会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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