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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论坛”主题征文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23-06-14 17:01:03|浏览次数:1
各区委依法治区办,各区委党校,各区法学会,市法学会各学科研究会,本市各高校法学院系、社科研究部门和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党校、市法学会决定,2023年继续联合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论坛”。本届论坛重点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深入开展研究交流,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提供智力支持。为办好此次论坛,丰富论坛成果,现决定开展主题征文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选题范围
 
  1.习近平法治思想对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原创性贡献研究
 
  2.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天津建设研究
 
  3.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体系研究
 
  4.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机制创新研究
 
  5.中国式现代化与法治建设关系研究
 
  6.深化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立法研究
 
  7.司法体制改革成效及存在问题研究
 
  8.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研究
 
  9.关于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研究
 
  10.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研究
 
  11.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研究
 
  12.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问题研究
 
  13.普法与依法治理相关问题研究
 
  14.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研究
 
  15.法律监督机制改革研究
 
  16.领导干部法治素养评价标准及运用研究
 
  17.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相关问题研究
 
  18.加强天开高教科创园建设法治保障研究
 
  19.京津冀法治协同研究
 
  20.全面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研究
 
  21.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研究
 
  22.新业态领域法治问题研究
 
  23.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研究
 
  24.处置突发事件的法治对策研究
 
  25.依托司法所推进街乡镇法治建设研究
 
  26.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研究
 
  27.青少年违法犯罪及其预防研究
 
  28.数字政府建设的法治保障研究
 
  29.大数据分析在法治建设中的应用研究
 
  30.互联网法治文化建设研究
 
  31.完善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制度研究
 
  32.红色法治文化与法治天津建设研究
 
  33.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机制研究
 
  34.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
 
  35.加强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研究
 
  三、征文要求
 
  (一)征文时间
 
  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
 
  (二)质量要求
 
  1.论文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论文作者需对提交论文的政治性和意识形态负责。
 
  2.论文要紧扣论坛主题,符合选题范围,题目可以自拟。论文内容偏离论坛主题的,不纳入评审。
 
  3.论文作者应对报送的作品享有完整的著作权,保证报送的论文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报送的论文学术不端检测查重率不高于30%。
 
  (三)体例要求
 
  1.每篇论文字数控制在8000-12000字范围内。
 
  2.作者在文章中要写出250—300字“摘要”;列出“关键词”3—5个。
 
  3.标题层次为“一、(二)3.(4)⑤”顺序排列。
 
  4.稿件中的引文要准确无误,注释①②……、参考文献[1][2]……均采用文后标注形式,参考文献的著录格式和范围为:凡引用或参考专著、学位论文、报纸、期刊文章的,要求有[序号]作者(编者)(外国作者前加注国籍),文献(文章)题目(书名等)[文献类型].译者.出版地:出版者,刊名、年(期)、页码,出版年月日(版次)出版年.页码.(详情可参阅《天津法学》杂志)。
 
  (四)报送要求
 
  1.各区至少报送3篇,市级部门至少报送1篇,鼓励多报。论文署个人姓名,作者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请勿重复报送。
 
  2.论文文档的名称为“作者姓名+(论文标题)”。论文本身请做隐名处理;个人简历和论文发表情况另页附后,包括作者姓名、出生年月、工作单位、职称职务、手机号码、通讯地址、电子邮箱以及论文刊载的期刊、报纸或权威电子媒体、刊物等信息。
 
  3.请于征文截止日前将论文、个人简历及相关情况说明等Word排版的电子文本发至电子邮箱:swdxfxb@tj.gov.cn(“市委党校法学部”汉语拼音首字母)。
 
  4.投稿论文可以是近两年已经在国内公开发表的,但未在市委研究室、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组织的其他论坛或调研活动中荣获奖项;也可以是未公开发表的。如已公开发表,请提供相关情况证明。
 
  四、评审和奖励
 
  1.本次评审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成立专家评审组,实行匿名评审。
 
  2.获奖论文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四个奖项,以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党校、市法学会的名义颁发获奖证书。
 
  3.获奖论文符合《天津法学》用稿要求的,择优推荐在《天津法学》发表。
 
  4.对具有较大决策参考价值的优秀论文,进行凝练后通过《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简报》《天津政法》《天津法学要报》等向市领导或市有关部门报送。
 
  5.获奖论文择优结集印发。
 
  6.本次征文设“优秀组织奖”单位若干名,颁发荣誉证书。
 
  联系人及电话:
       
       周新纪    83603942
 
  刘    嘉    60919059
 
  郝山涛    23615855


 
  中共天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天津市委党校
天津市法学会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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