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三大属性” 强化“十个引领” 在新发展阶段谱写法学会事业发展新篇章

来源:|发布时间:2020-12-07 16:43:16|浏览次数:1
增强“三大属性” 强化“十个引领”

在新发展阶段谱写法学会事业发展新篇章
市法学会党组书记、专职副会长   于浩明


       近期,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先后在北京召开。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全面擘画我国未来五年乃至十五年的宏伟蓝图;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是党的历史上首次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这在党和国家发展史、法治工作史上都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对法学会工作也部署了新任务、提出了新要求。202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进一步做好新时代法学会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可以说,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法学会工作可以大有所为、也必须大有所为的关键时期。天津法学会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意见》部署要求,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在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繁荣法学研究、培养法治人才、服务法治实践等方面发挥引领作用,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强有力的法学理论支撑和法治服务保障。
 
       一、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始终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要强化政治引领。习近平法治思想系统阐述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思想和工作部署,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其中,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坚持法治中国建设正确方向的根本保证。全市法学会系统要始终坚持党对法学会工作的领导,团结带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矢志不渝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践行者、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发展者、德才兼备的社会主义法治人才的培养者。
 
       要强化思想引领。习近平法治思想创造性地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丰富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宝库,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法治篇”,是引领当代法治工作者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迈向良法善治新境界的理论灯塔和思想旗帜。全市法学会系统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五中全会精神相结合,与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和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相结合,深入研究阐释、大力宣传贯彻,不断增强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
 
       要强化斗争引领。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发扬斗争精神,提高斗争本领。法学会处于维护法学领域意识形态安全的“第一线”,要认真履行维护法学领域意识形态安全的重要职责,牢牢掌握法学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导权,团结带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坚决反对和抵制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和负面言论,对于法学领域的错误言论观点,敢于发声亮剑、敢于坚决斗争,筑牢法学法律界团结奋斗的思想政治根基。
 
       二、保持和增强先进性,全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要强化目标引领。“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全市法学会系统要聚焦实现“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2035年远景目标,紧紧围绕新发展阶段对法治建设的新要求,发挥全面依法治市“智囊团”“思想库”“人才库”作用,深化法学理论研究,深入参与法治实践,努力培养法治人才,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加快法治天津建设,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要强化研究引领。繁荣法学研究、推进法学理论创新、法律制度创新和法治文化创新是法学会的重要任务。全市法学会系统要聚焦“十四五”时期天津发展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和到2035年基本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远景目标,立足“一基地三区”功能定位,组织全市法学法律工作者加强对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在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中找寻天津新定位等问题开展课题研究,提出前瞻性与针对性、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法学法律研究成果,为推动天津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智力保障。
 
       要强化实践引领。法治具有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全市法学会系统要团结带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投身法治实践,参与地方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等工作,参与政府重大决策、重大投资项目合法性审查、咨询论证、社会稳定和法律风险评估等工作,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法律咨询服务、矛盾纠纷调处等工作,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天津、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创建“无黑”城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创建、深化矛盾纠纷多元排查化解等提供法治支撑,切实促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要强化人才引领。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法治人才培养是其中重要一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人才培养不上去,法治领域不能人才辈出,全面依法治国就不能做好。全市法学会系统要充分发挥广泛联系理论界与实务界的优势作用,研究制定法学人才发展规划,完善落实法学科研单位、高等院校法学院系与法律实务部门资源共享、合作调研、定期研讨、人员双向交流等制度,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大力推进人才库建设,促进法学理论研究和执法司法实践良性互动、相得益彰。
 
       三、保持和增强群众性,切实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要强化为民引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全市法学会系统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意愿、维护人民利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工作各方面,把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重点,组织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做大做强“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等法治宣传服务品牌,切实通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要强化服务引领。法学会是党和政府联系和团结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纽带。全市法学会系统要进一步完善法学会和法学社会团体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制度,扩大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来自基层一线法学法律工作者的代表比例,不断提升法学会组织的广泛性和代表性。要完善法学会领导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大力推进区法学会、学科分会、学术委员会建设,扎实做好会员发展、服务和管理,切实把法学会打造成“法学法律工作者之家”。
 
       要强化建设引领。打铁还需自身硬。《意见》是首个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法学会建设的重要文件,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法学会工作的亲切关怀、高度重视和对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殷切期望,体现了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对法学会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标志着法学会建设进入了全面系统规范的“快车道”。全市法学会系统要深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紧密结合天津实际,建立健全符合天津市法学会特点和规律的运行机制,着力破解制约法学会长远发展和发挥作用的障碍与难题。要以《天津市法学会改革实施方案》为抓手,不断加强法学会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改革创新,以党建带群建促会建,不断增强法学会的引领力凝聚力号召力,切实团结带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而努力奋斗!
 
来源:天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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