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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勇:使法治成为湖北发展核心竞争力重要标志

来源:|发布时间:2020-09-15 13:18:21|浏览次数:
本报讯 记者刘志月 实习生王维佳 涂婉青 近日,湖北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集中学习,听取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利明关于《民法典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专题辅导报告。湖北省委书记应勇主持会议并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民法典,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加快推进法治湖北、平安湖北建设。湖北省委副书记、省长王晓东参加集中学习。

王利明的辅导报告深刻阐述了民法典的定位,围绕民法典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进行了系统论述和全面解读,深入解析了民法典与依法行政的关系。

应勇指出,要深刻认识民法典作为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在中国法治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切实抓好学习宣传与贯彻实施。要坚持从立法、执法、司法等各环节共同发力,围绕民法典配套法规制度建设,认真总结疫情防控、疫后重振、防汛救灾、灾后重建等实践经验,做好与民法典实施相关的“立改废释”工作;坚持把法治作为最好营商环境,依法保护各类民事主体合法权益,着力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使法治成为湖北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提高民事案件审判水平和效率,加强重点领域民事审判和监督工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民法典作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民事权利宣言书’,彰显的是民生之重。”应勇强调,要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将民法典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法治精神,在全社会养成自觉守法的观念,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应勇要求,要把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作为衡量工作的重要标尺。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建设,让民法典成为保障人民美好生活的有力武器。各级司法机关要坚持公正司法、秉公办事,依法严肃处理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让人民群众在每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切实履行好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通过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依法规范公权、保障私权,不断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湖北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同志参加集中学习。

(责编:王静、吕腾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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